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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生日(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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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蕴安这一病病了好几天。

几天后他身上的红疹完全退去只留下淡淡的要不了几天就能消去的暗色印痕整个人看着竟比生病前要精神。

而这几天,穆琼一直待在医院里,陪着傅蕴安,顺便写。

他已经把丝乡写完了。

这部书他没有扯开去将朱家所有人都细写一番,全书算下来不到二十万字,因而写得挺快的。

当然,他能写得这么快,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如今写字的速度,越来越快了。

他刚来的时候就算脑海里有很多想法一小时下来拿着钢笔最多也就写个七八百字,但现在,他全神贯注写一小时肯定能写一千多字。

当然字迹少不得会潦草一点,有些笔画很多的繁体字写的时候还会缺胳膊少腿。

不过这些没什么关系左右是有人帮他重新誊抄的。

丝乡的大结局傅蕴安是第一个读者。

重新回到朱家的朱绸在见识过种种龌龊,得知自己那总是夸他的二叔,恨不得他去死之后,心肠就硬了起来。

他将朱家的权柄收拢,将想要害他的朱家人赶走,又花钱雇了一些青壮男子,组成护卫队,然后从百姓开始,改变丝绸行业。

至于小桑,她跟富贵的朱家格格不入,跟恢复记忆不再处处以她为重的朱绸也有了隔阂,尤其是在朱绸很忙顾不上她的情况下,她更是觉得自己和朱绸走不到最后。

她一度有些抑郁,喜怒无常,也就是这时候,她发现自己有了身孕。

为母则强,小桑彻底抛弃了原先的哀怨,开始努力为了自己肚子里的孩子努力。

她找人教自己读书不说,还用朱绸的路子,从上海买来许多稀罕东西,然后在认识的妇人间售卖,赚取差价。

手上有了钱,她的精神也好了起来,然后就开始想更多的赚钱的法子。

几年后,朱绸成功了,他的工厂生产出了质量上等的生丝和华美的丝绸。

小桑的成就比不上他,但她也变了。

她刚到朱家的时候,什么都不懂,闹出许多笑话来,并因此自卑,而现在,她依旧很多不懂,但她足够自信,便完全不在乎那些。

她和朱绸也终于和好如初。

当有人问朱绸,为什么会喜欢上小桑这样出生乡野的人。

朱绸道:“我们的国家,现在正处在泥泞之中,跟列强相比,就是村姑和名媛的区别,但我依然喜爱她,努力让她变好,我为什么不能喜欢我的妻子?”

“我的妻子一直很努力,我相信,她会越变越好,就如我相信,我的祖国会越变越好一样。”

之前的书里,穆琼写过感情,但基本都是一笔带过的,倒是这本丝乡,他把朱绸和小桑的感情写得极好。

从一开始的甜蜜,到中间的纠结,再到最后的相知相守,穆琼写得很是细腻。

“你这次的感情写得不错。”傅蕴安忍不住道。

“那是,毕竟我现在有了喜欢的人。”穆琼笑道。

傅蕴安心里一动。穆琼非常会说情话,他总觉得自己有点招架不住。

然后他就被亲了一口。

穆琼亲了人,又道:“蕴安,我今天要去一趟大众报编辑部,你在医院里好好休息。”

“好。”傅蕴安道。

穆琼收拾了一下就离开了,而穆琼一离开,傅蕴安就叫来孙大林,让孙大林把需要处理的事情交给他。

“没有收到天幸先生的信?”傅蕴安好奇地问道。

“三少,没有。”孙大林道。

傅蕴安有些无奈,但也不好说什么。

而穆琼这个时候,已经叫了一辆黄包车,前往大众报编辑部了。

大众报编辑部的李总编看到穆琼,立刻就笑开了花。穆琼这次写的丝乡比之前的流浪记受欢迎多了,又让大众报的销量增加许多,讨论度也高了很多……在他的眼里,穆琼就是个招财娃娃。

“丝乡完结了。”穆琼把自己这几天写的总共四万字的稿子给了李总编。

“这么快?”李总编有些吃惊,他是盼着穆琼能把丝乡写的跟流浪记一样长的,结果……竟然这么快就完结了?“新书写什么,你有想法了吗?”

“已经有了。”穆琼道:“新书是以一个女子为主角的,名字叫蜕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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