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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原配悍妻_第134章(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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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樱依旧站着没动,脸上的笑冷了两分,美色不减,反而增添了分凌厉之美,嗓音更是如黄莺高歌,较之前更轻柔细美,“樱娘也听谭侍郎说起过,老侯爷年轻时去过蜀州,说蜀州山清水秀,人杰地灵,故而给他说亲时,打听到樱娘在蜀州长大就想上门提亲,先让樱娘去宁府,借故问蜀州的地貌风俗,实则......”说到后边,宁樱有些说不下去了,缓缓垂下头,脸颊升起粉色的红晕,若枝头初开的桃花,美得精致动人。

在场的夫人们都痴了一瞬,宁樱和谭慎衍说亲前的确去过青岩侯府,京城稍微有风吹草动大家都盯着,尤其是青岩侯府,那会儿京城上下等着抓青岩侯府的错处,想将青岩侯府一网打尽,故而,老侯爷找宁樱说话,很多人心里都好奇,直到后来,长公主来宁府为谭慎衍求娶宁樱,大家才如醍醐灌醒,老侯爷是自己相看孙媳妇呢。

宁樱也算在世家夫人中周旋过十年的人,哪会不明白众位夫人的心思,话说一半留一半,留下的她们自己想,不管想出来的结果是什么,比她直肠子的说出来效果好多了。

她是老侯爷看上的,和谭慎衍没多大的关系,胡氏想往她身上泼脏水,她不会顺着胡氏的思路走,绕开问题,避重就轻的引开话题打对方的脸才是关键,胡氏是谭慎衍名义上的母亲,亲事却是老侯爷张罗的,其中隐含的意思就多了。

胡氏容不下谭慎衍这个继子的名声是跑不了的。

胡氏暗暗咬牙,倒是她小觑了宁樱,将镯子重新戴回手上,笑眯眯道,“这事儿父亲与我说了,本来让我上宁府的,那段时间府里忙得不可开交,这才劳烦长公主走一趟。”

镯子滑至手肘,她不着痕迹的拉下衣角盖住,她打算的是装作喜欢宁樱这个儿媳妇把手里的镯子送出去,在场的夫人都是识货的人,瞧见她送的镯子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宁樱太过狡猾,三言两语就化解了去,她再送镯子,就是给老侯爷没脸了,老侯爷看重的孙媳妇自己却踩上一脚,传到老侯爷耳朵里,不会有她好果子吃。

老侯爷看似不问世事则府里的事儿什么都瞒不过他,胡氏心里怵老侯爷,便是谭富堂,也不敢忤逆老侯爷,她哪有这个胆子。

宁樱脸上一红,夫人们心里略有遗憾,还以为胡氏和宁樱争锋相对互不相让,胡氏的话明显是越过话题不想聊了,宁樱心思重着呢,细想胡氏话里的意思,宁樱轻描淡写避开了不说,还提及老侯爷,老侯爷什么人?皇上只差没当亲生父亲供着了,老侯爷看重她,谁敢说半句不是?而且宁樱的话有技巧,她哪怕是瞎掰的,她们也不可能上门向老侯爷求证,由着宁樱说了算。

胡氏,算是输了。

秦氏上前拉着宁樱,一副与有荣焉的口吻道,“不是我说,小六刚生下来那会长得就比别人好看,你们没瞧见老侯爷上门提亲时的场面,侯爷也来了,那一箱一箱的彩礼,饶是我见多识广,都忍不住看花了眼呢。”

秦氏这话多少有吹牛的成分,青岩侯府的彩礼贵重不假,她见多识广这个就有待商榷了,毕竟,守着刘菲菲的嫁妆过了一宿害得自己病了一场,之后话里话外都是刘菲菲的嫁妆值钱,不比青岩侯府给的彩礼差。

宁樱倒不是损秦氏眼皮子浅不认识好货,一个人的眼力有限,好比一个乞丐,他觉得金子最珍贵,你给他一块价值千金的沉香木他说不准当成取暖的柴火烧了,刘菲菲的嫁妆真金白银,绫罗绸缎是秦氏见过的听说过名头舍不得买的,秦氏来看当然值钱。

若不是宁樱见识过世家的品位,对青岩侯府的彩礼她也欣赏不来,看不到其中一些东西的价值。

秦氏夸大其词惯了,宁樱见怪不怪,仍然低着头,装作一脸娇羞的样子,胡氏会做戏,她也会,井水不犯河水,胡氏敢招惹她,她不会有所顾忌而退让,丢脸也是胡氏没脸,她怕什么?

陆琪站在陆夫人身侧,心里藏不住事儿,问宁樱道,“六小姐别忘记了四物汤的方子,不如现在与我们说说,我娘也好奇着呢。”陆夫人每天操持的事情多,坐久了,小腹肉软嘟嘟的掉着,春日的衣衫比不过冬衫,肚子上隐隐露出一圈肉来,带着衣衫起了褶皱,不管穿什么都不太好看,宁樱身段窈窕,陆琪认定四物汤有塑身的功效,迫不及待想让宁樱说说。

陆琪的话勾起陆夫人的兴致,“什么四物汤?”

陆琪三言两语就将宁樱的话说了,不只是诸位小姐,在场的夫人都来了兴致,胡氏坐着没动,脸上的情绪也些许松动,动了动唇,想开口问宁樱要方子,女为悦己者容,谭富堂房里是有妾室的,不过胡氏手段好,没惹谭富堂厌烦,换做其他夫妻到她和谭富堂的年纪,早已没了年少时两情相悦的情分了,几乎都是各忙各的,小妾姨娘无论如何都越不过她去,膝下有嫡子嫡女傍身,哪有心思花在争风吃醋的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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