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三章 穿衣自由(3/4)
可是我太老爷义正言辞。
“这辈子便没打算能娶媳妇。如今能娶了,我得挑个最俊的!俺就稀罕元君那身段,比舞台上的大花旦还窈窕!”
太姥爷口中的元君,便是我太姥姥的闺名。太姥姥大名叫典元君,在哪个大多数女人都只有姓氏,没有名字的年代。我太姥姥的名字,可是让清末的状元郎给取的,比男人的名字都有气势。
不过,后来建国之后,为了顺应潮流。太姥姥便把自己的名字给改成了典援军。
现在我们家存留的老式良民证上,我太姥姥的名字还是典援军。
太姥姥知书识礼,一辈子生了两儿两女,都让她教育的十分守礼。
我的姥姥也是如此,他长着一双小脚,据说当年为了裹这双小脚可是废足了力气。
我小时候亲眼见过姥姥的小脚,被常常的白色裹脚布缠着。把裹脚布打开,那脚丫子大小还没有我一个手掌大。
除了大脚趾是伸直的,其余几个小脚趾。全部都压在脚底下。
整只脚的形状又长又尖,我倒不觉得像金莲,反而像一个细长的坊线梭子。
我看姥姥脚的时候。他已经是在弥留之际。
倘若姥姥神志清醒,是万万不会让旁人去看他的脚。
据母亲说,姥姥的脚,这辈子只给两个人见过。一个是太姥姥,一个是姥爷。
在那个年代,女人的脚就是身体最隐私的部位。
倘若被旁人随便看见,女人就会被打上不贞洁的名声,事态闹得大一些。女人要上吊以示清白的。
就像无论《水浒传》还是《金瓶梅》,大多一上来就摸女人脚的,不是浪荡公子。就是采花大盗。
西门庆不就是摸了潘金莲的脚背,两个人才勾搭成奸。
在莫言的《红高粱》里,余占鳌也是摸了九儿的绣鞋,两个人才渐生情愫。
反正,我是欣赏不来那种三寸金莲的美感。
据说清朝还有哪位大文人,写了观女人脚十赋。什么观其行,嗅气味,触起态。
这篇文学作品,放到现代。那也是典型的淫词艳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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