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头中的案件8(2/4)
“他叫罗建,就在这附近住。”老人向左前方的一所房子指了指。
“他多大年龄?”
“二十五、六岁吧。”
郝东拿出手机给田春达打了电话。也在附近寻查的田春达马上赶了过来。郝东向田春达说明了情况。
田春达拿出现场附近找到的火柴盒让老人辨认。老人指着火柴盒上一朵菊花说:“在给我家油漆门窗时,罗建就用这种火柴点烟抽,我还警告过他:“抽烟要小心失火呀。”
线索都指向罗建,但不论要逮捕罗建或搜查罗建的家仍需要更多的证据。根据刑事诉讼法,如果并非紧急情况,警察要搜查民宅或入屋逮捕嫌犯,必须先向上级申请搜查证或逮捕票。申请时警察必须附申请书,具有充分理由认为民宅内有涉案证据或被逮捕对象可能涉案。
不过,警察现在仍未掌握充分的证据。田春达提出一个方法,以发现的单刃小刀来试探罗建。
田春达和郝东来到罗建的家。上前敲门,许久,没有人应门。又过了几分钟,才看到一位五十岁左右,脸上有不少皱纹的妇女掀开窗帘的一角打开一条细细的缝,瞧外面敲门的人。
“我们是警察,想打听一些事情。”田春达掏出证件给女人看。
“有什么事?”那妇女紧张地问道。
田春达不想打草惊蛇,便说:“想打听些情况。”
那妇人打开了门,田春达问道:“你是罗建的母亲吧?”
那妇人点点头。
“罗建在家吗?”田春达又问。
这名妇人变得更紧张,急忙反问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罗建究竟闯下什么祸?”
“没什么事,我们不过想问他有关一把刀子的事。”田春达答道。
“他不在家。”她回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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