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我最后的请求(1/4)
县纪委二楼会议室,正在召开纪委常委会。
会议由县纪委书记杜洪刚主持,通海县纪委常委会一共七人,包括副书记姜有才和五名常委组成。
杜洪刚道:“下一个议题。”
案件审理室主任吴起速汇报道:“我汇报一下关于大山镇政府林辰违纪的拟处理意见。”
“我们接到孙家庄矿主丁二麻子对林辰的实名举报后,对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调查。林辰的违纪事实主要有两点:第一,涉嫌在青山矿入股分红。林辰入股青山矿,是为了更好地盘活青山矿,事先经过青山镇党委批准,有党委会议记录,秦海龙证实了这一点。但会议记录明确记载,入股款项不领工资,不取分红,不计利息。根据丁二麻子提供的线索,我们查到了以林辰名义开具的银行帐户,每月领取分红和工资5000元,共计一万元,存折在矿上会计林月山手中保管。”
“大山镇党委真是胡闹!竟然开党委会支持党员干部入股!”副书记姜有才不满地说。
姜有才年纪比杜洪刚大,在纪委工作时间又比杜洪刚早,经常在杜洪刚之前发言,这也是杜洪刚向张江明提出,要早早把他调出去的原因。
杜洪刚看了姜有才一眼,又问:“对相关人员审理结果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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