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八章 《中日修好条规》(2/5)
柳原前光礼貌词气均极恭谨,李鸿章如沐春风,欢喜道:中日两国睦邻友好,源远流长;吾即奏请吾皇,尽早缔约结好。
翌日,李鸿章以倭国近在肘腋,永为中土之患,笼络之或为我用,拒绝之必为我仇致函恭亲王奕訢。
奕訢以大信不约拒之。
缔约不成。柳原前光悻悻而去。
李鸿章悻悻之余,致函两江总督曾国藩;恩师如晤,前时发逆横行,苏浙糜烂,西人胁迫,倭人不于那时乘机内寇,又未乘危要求立约,亦可见其安心向化矣。吾国已开关纳客,无论远近强弱之客均要接待,无例可以拒阻。倭国近在肘腋,永为中土之患,笼络之或为我用,拒绝之必为我仇,与其国睦邻友好,正可联为外援,勿使西人倚为外府,为西洋多树一敌。
曾国藩接函,心有戚戚焉,与李几番函磋,联疏曰:闻倭国自与西人定约,广购机器兵船,仿制枪炮铁路,又派人往西国学习各色技业,其志固欲自强以御侮。究之距中国近而西国远。笼络之或为我用,拒绝之则必为我仇。将来与之定议后,似宜由南洋通商大臣就近遴委妥员,带同江浙熟悉东洋情形之人,往驻该国京师或长崎岛,管束我国商民,藉以侦探彼族动静,而设法联络牵制之,可冀消弭后患,永远相安。
慈禧太后接奏,道:吾浩瀚上国,宽大为怀,与倭缔约一事,着即恩准。若俟倭国派员到时始行敷议,仓猝之间恐多贻误,不如乘其未来之先,从容商酌。著直隶总督李鸿章为全权大臣,陈钦、应时宝为帮办,即日即细细研磨倭人《会商条规备稿》,以期去伪存真。
李鸿章观摩《会商条规备稿》,道:倭人全照西人之约书照抄,与我国之希望甚为相反。一体均沾之最惠国待遇,荒谬也!天皇乃倭人之魁首,与吾何干!近年所签之约,甚寒人心,此次务必以规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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