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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八六章 姐妹花(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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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之后,钱塘名士高芦被杖责四十,罚银百两,劳役三年的消息便传到了京城,朝野上下议论纷纷。

与这个消息一起传出来的,还有那位便宜岳父,这位除了杖责四十,罚银百两,劳役三年,还被摘去了秀才功名。

他家中的另外四个女儿以及一个儿子,全部送到族中,由族中教养。

而在江南,高芦被从家中带走的消息一经传出,整个江南文坛全都轰动了。

读书人自发地走上街头,为高芦鸣冤,更有阴谋论者,认为高芦是被陷害了,什么幼妾,这算什么事啊,不过就是借题发挥。

不仅是处理这件事的冯撷英,就连远在京城的何苒,也因这件事受到诸多指责。

何苒岿然不动。

非但没有息事宁人,反而让柏彦和何雅珉加大此事的宣传力度,将这件事炒得街知巷闻。

鬼箭女士茅蕴珍大喜过望,挥起笔杆子连写几篇文章,何苒见了,索性让柏彦在报纸上展开辩论,并且在京城和金陵两地发起投票。

金陵的投票出来后,可想而知,认为对高芦处置不当的占了多数,只有少部分认为高芦违法当惩。

但是出乎意料的却是,同样的投票,京城却与金陵完全相反。

八成投票认为高芦此举当严惩,只有两成的人,认为处置不当。

两地的晨报和晚报全都刊登了投票结果,并且还有街头采访。

说来有趣,采访一位读书人时,那位读书人义愤填膺,声嘶力歇声援高芦。

结果被问:请问你家中可有女儿?

读书人点头:小女刚满周岁。

问:等她十一岁时,你可愿将她送人为妾?

读书人:谁敢打我女儿的主意,我和他拼了!

言必,大窘,以袖掩面仓惶离去。

这件事闹哄哄一个多月,最后收场还是因为一名村妇。

村妇的女儿被人拐走,找到时已是奄奄一息,没救过来,还是死了。

小姑娘被一个老光棍买走,活活蹂躏而死。

那村妇在衙门前击鼓鸣冤,以头触地,鲜血淋漓。

此事一出,次日的晨报上便有鬼箭的文章,将此事与高芦事件相提并论,这一次,那些高芦的支持者们一起变成了哑巴。

何苒问起那对姐妹花的近况,一问才知,这对姐妹差一点连命也没了。

尽管高芦被迫写了放弃书,可她们却无处可去,她们已经出嫁,娘家不能回了,而她们也不敢回族里,回去便是死路一条。

两人只能暂时留在高家,当然不再做妾,现在是丫鬟,常常被刁难,更是被高芦的原配和妾室们打得遍体鳞伤。

冯撷英无奈,只能求到秀姑那里,秀姑亲自去高家,将她们接了出来。

钱塘与金陵有五百多里,虽然此事传得人尽皆知,但是真正见过她们的人并不多,更何况见过的人也仅限钱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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