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我要为《苏无名传》正名!(2/2)
“现在只待仵作进一步验尸,如果能在头顶找到钢针留下的细小伤口,那就可以确定,刘从广是被人用针从头心钉下,惨遭杀害……”
换成以往,公孙策保证要展开折扇,潇洒地摇一摇了,但此时他却大为叹息:“当真如此的话,那凶手肯定是看过书,才能全程实施这個手法,对于你和这部奇书……都是打击!”
死者是权贵,哪怕不是直接责任,间接责任也会被牵连进去,而一旦被定为邪书害人,狄进的声名肯定大受影响,《苏无名传》日后也休想印刷出版了,没有书肆敢卖的。
相比起公孙策的叹息,狄进神情里反倒没有太多紧张,目露沉吟,缓缓地道:“明远,我并非为自己辩驳,但此次凶案,并不一定是模仿我书中的杀人手法,《苏无名传》不该受此不白之冤,影响世人对它的看法!”
公孙策奇道:“如此相似,还不是模仿杀人?”
“现在还没有证据,不过我要防范一件事……”
狄进来到书桌前,提笔飞快地写了两封信,在等待墨渍干时,又从书架上取下一本亲笔写的《苏无名传》,开口道:“这两封信是给权知开封府的陈直阁,连带这第一卷,劳烦明远为我送去开封府衙,第一封请陈直阁当场打开,第二封则拜托陈直阁在至少一位判官或推官的见证下,暂时收于府衙之内,等到时机成熟,再公之于众。”
公孙策完全不惧出面,却奇怪于这种方式:“这又是做什么?”
狄进道:“我此时有了间接涉案的嫌疑,不宜再去开封府衙,却也不可坐以待毙,这两封信件上所言,如果达成,那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自证清白!”
公孙策剑眉一扬,升起了浓浓的兴趣,手伸了过来:“可否予我一观?”
“不可!”
狄进微笑着拒绝:“公平起见,这其实是一场赌约,在答案揭晓之前,第二封信谁都不能提前观看。”
宋人最喜博戏,公孙策偶然也会玩上一两手,此时被勾得心痒痒,看了看外面的天色,把心一横:“也罢,我现在就去送信,不然今晚都睡不着的!”
狄进都不至于如此急切,有些哭笑不得:“这个时辰了,开封府衙……哦,或许是有人的!”
公孙策呵了一声:“死了太后的侄子,又不是平民百姓,开封府衙哪得清闲?还不得秉烛查案?墨渍干了吧?”
待得狄进收好信件,递了过去,公孙策立刻接过,大袖一摆,兴冲冲地快步而出。
……
正如公孙策所言,此时的开封府衙,烛火通明,吏胥衙役进出,虽然没有白日的规模,但加班的也不在少数。
陈尧咨亲自坐镇刑房,也强忍着喝酒的欲望,偷偷地啧了啧嘴,心想这越来越不守规矩的外戚刘家怎么不干脆多死些,那他现在固然烦恼,但于长远而计,却是对朝堂的裨益,能让那位想要牝鸡司晨的安份些。
正在这时,有书吏上前禀告,陈尧咨浓眉皱了皱,开口道:“带人进来!”
公孙策被左右两个衙役,几乎是半押送地带入屋内,却依旧表现得风度翩翩,作揖行礼:“学生公孙策,字明远,拜见陈直阁!”
陈尧咨沉声道:“你冒着宵禁,夜来府衙,说是为了刘崇班之案而来?你如何得知此案的?”
案件固然重大,但普通人是不得而知的,陈尧咨这一问就是关键。
公孙策不慌不忙:“学生与狄仕林是邻里好友,今早便见府衙登门,得知刘崇班身死,后于刘府外了解到些许案情,再受狄仕林之托,将案情线索奉上!”
听到狄进参与其中,陈尧咨眉头微微皱起,他并非喜怒不形于色的城府之人,不悦几乎是写在脸上,显然觉得狄进明知此案凶险,还主动参与其中,是辜负了自己的一番心意。
刘从广之死已经在高层流传开来,不知多少人关注着开封府衙和宫中的那位,就连他都有些如履薄冰,区区两个士子,简直不知天高地厚!
不过对方已经来了,又言明有凶案的线索,也不可能将之压下,陈尧咨沉声道:“说!”
公孙策取出第一封信件,和书一起奉上:“狄仕林所言皆在信中!”
陈尧咨莫名接过,拆开飞速扫了起来,看着看着,脸上就变了色,放下信,拿起书来,开始翻看。
待得匆匆将《苏无名传》的第一卷阅览了遍,陈尧咨吁出一口气,明白对方为什么要主动涉入了,这是避不开的麻烦。
不过当他重新拿起信,将后半段看完后,又面露古怪,喃喃低语:“为公案正名么?这狄仕林倒是屡屡有出人意料之举!第二封信件呢?”
公孙策赶忙取出第二封信件递了过去,然后眼睛瞄向第一封信件,忍了忍,没忍住:“陈直阁,能将第一封信予我一观么?”
陈尧咨奇道:“你不知里面写的什么?”
公孙策摇头:“仕林说这是一场赌约,任谁都不能提前看第二封信的内容,以示公平,我便连第一封也没看,匆匆而来!”
“难怪你二人为友!”
陈尧咨呵呵一笑,将信件递了过去:“那你就看看吧,狄仕林在信中对你颇为推崇,有言他不便出面时,由你这位庐州神探查案,他最是放心呢!”
公孙策傲然一笑,觉得此言再正确不过。
同样的道理,他若是身陷囹圄,最相信的无疑是那个同乡的包黑炭,现在还要多一位并州狄仕林。
接过信件,他匆匆看了起来,发现上面言简意赅地讲述了通奸杀夫案的手法,与此次刘从广之死可能存在的联系,证明了情节确实有被凶手用来杀人的嫌疑。
但其中还存在诸多疑点,由于证据不明,未免显得他故意撇清自身责任,便用一个办法来验证。
关键的赌约,在最后一句:“若三日之内,另有人将这部公案传奇作为线索,告知府衙,请打开第二封信件,为《苏无名传》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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