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1章 国税、地税,财政部(2/5)
老朱留下一个总田赋定额,2700万石,没人敢变。
朝廷在这些收入定额之内,安排各项支出经费,称“量入为出”。
徭役则是因事差遣,“量出为入”,这是非正额财政。
正额财政收入绝大部分要起运朝廷,地方官府的日常运转,只能依赖非正额财政收入。
非正额赋税,可操作的空间实在是太大了。
地方官府可以随意加派苛捐杂税、摊派。
朝廷的银子不够用咋办?
太祖定了2700万石,那是粮食,咱可以收银子啊,这不算违背祖制吧?
于是乎,各种名目的税种诞生了。
这就是滥税和恶税现象的源头,也是压垮百姓的一座座大山。
所谓分税制,是将国家的全部税种,在朝廷和地方官府之间进行划分,以此确定二者的收入范围。
具体而言,就是将税种划分为国税、地方税和国、地共享税,以划定朝廷和地方的收入来源。
没有什么正额和非正额。
只有国税和地税,以此来杜绝从朝廷到地方,对百姓的横征暴敛。
如此一来,不仅百姓减轻了负担,地方官府也有了积极性。
李标沉吟片刻,颔首说道:“大善!”
毕自严想的更为细致,立即发现其中有很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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