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任部长的考量(2/2)
任达才必须这样安排。
一方面是他重视此事,另一个原因是马坤身后还有一个表舅。
说起王长智和马坤之间的这种表舅甥关系,做为组织部长的任达才也实在是无奈。
《公务员法》中,有明确的任职回避规定,也称“职务回避”制度。
大意是,公务员不得担任与其法定亲情关系有直接关联的职务。
所说的亲属关系包括: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 3、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兄弟姐妹、伯叔姑姨舅、堂表兄弟姐妹、侄外甥子女等;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其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等。
如果认真起来,王长智和马坤的这种表舅甥关系,属于第4种情况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可要命的是,在正式场合,王长智从来没承认过有这么一个表外甥。
都是马坤在人前人后自说。
而且,两人的档案里也没填相关内容。
既然查无此证,就无法从组织程序上进行约束。
这种情况,在基层体制内很普遍。
很多情况下,也没有人去叫真。
但在工作中,尤其是涉及到两人之间的关系,或者牵扯到利益时,这些人还是会充分考虑所谓‘不存在的亲戚关系’。
包括现在的任达才。
他心里清楚,马坤之所以敢如此胡作非为,所依仗的无非是他的表舅关系。
如果不是涉及到新书记黄展妍的指令,任达才也不会和他太较真。
可现在,天平的一方是新任县委书记,一方是在正阳树大根深的县长。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的砝码,加在哪一方,都将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任达才也是人,精通人情世故,也深谙官场平衡术。
但在他的行事准则里,有更重要的一条,那就是他首先是一名党员,一名受党培养教育多年的老党员。
这条原则,促使他做任何决定,首先要考虑的是党纪国法,是党性和组织原则。
只有在满足了以上的条件后,团结和平衡,才在他的心中浮出。
任达才拿起桌上的文件,开始批阅。
刚刚批了两份,办公室的门再次被敲响。
“进。”
任达才头也不抬。
“部长,出麻烦了。”
进来的还是王洪权。
他没等站稳,就没头没脑地来了一句。
任达才缓缓从文件里抬起头,眼中带着严厉。
显然,他对王洪权的沉不住气,很不满意。
可眼前的一科科长,已经顾不得老领导眼中的指责,一口气地报告道:
“向江海拒绝对他的提拔考察。”
“什么,你说什么?”
任达才猛地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