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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3章 是要给林朝阳树碑立传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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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一晃过了大半,外界关于版税付酬制的争论以及对林朝阳的批判声仍在持续。

近一个月时间里,各地报纸、杂志上多有此类文章,其中除了部分文章是科普“版税付酬制”为何物的之外,其他绝大多数文章都以批评为主。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现象,有很大的原因是在于,那些赞同版税付酬制的群体不敢发声。

为什么不敢发声?

因为只要你出言赞同林朝阳的做法、赞同版税付酬制,那你就会立刻被打成拜金主义、金钱至上主义者。

这年头大家还是很爱惜名声的,谁愿意平白背上这样的污名?

这样的寒蝉效应一旦发酵到某种程度,很可能完全颠倒黑白,真正将林朝阳钉在耻辱柱上。

林朝阳自然不可能坐以待毙,不仅是他,文学界的同仁们也不可能坐视不管。

我们这些作家好不容易才给自己争取点权利,你们当记者的可好,一张嘴、一闭嘴,我们就不配赚版税了?我们拿版税就是拜金了?

你们写报道怎么要稿费呢?工作怎么还收工资呢?

以李拓为首,在筹划了十多天后,燕京作家圈终于开始对这股新闻报道开始反击。

1984年8月21日,《燕京日报》发表文章《三问,版税付酬何罪之有?》,文章署名李拓;

8月22日,刘昕武在《中国青年报》发表标题为《版税付酬制度是作家与出版社的双赢合作》。

8月25日,新一期《人民文学》上出现一篇文章,标题为《也谈版税付酬制度利弊》,署名为《人民文学》现任主编王濛。

不到一个星期时间里,连续三家重量级媒体上密集发表了关于版税付酬制度的看法,这些文章作者并非同一人,但观点却出奇的一致:

版税付酬制度利大于弊,可以鼓舞广大作家的创作热情,是值得提倡的好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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