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蒋家来人(2/2)
如果蒋若樱与慕容遥离婚,或者慕容遥确切死亡,那么按照法律规定,蒋若樱可以分割或继承慕容遥至少一半的财产,现在的问题是,慕容遥只是下落不明,当然不适用这个规定。
为此蒋家大长老也没有提出要一半的财产,而是提出了分三成财产的要求。
慕容遥作为家主,管理的家族财产与他私人的财产还是分的非常清楚,很容易进行分辨。
慕容明海还没来的及进行回应,蒋若樱却插话道:“我已经不想再呆在慕容家族里,我要带走我嫁过来后,慕容遥向蒋家借的5亿元。”
果然是豪门家族!慕容遥娶了蒋若樱后,竟然能向蒋家借债5亿元,而且听蒋若樱所说的意思,这笔借款至今未还。
这就可以理解当初慕容遥非娶蒋若樱不可。
应该是当时的慕容家族出现了非常大的困难,家族的长老们才会与慕容遥达成协议。
就是让慕容遥娶蒋若樱为妻,由蒋家出资帮助慕容家族度过难关,长老们扶持慕容遥成为家主。
在蒋家,5亿元只是作为嫁妆,真是贫穷限制了想象。
蒋若樱想到儿子慕容泽平没有希望成为家主,现在又由死对头慕容雨烟担任了家主,继续呆在慕容家族里根本没有多大意思,还不如拿了一些财产回娘家去享受生活。
此时慕容家族的二长老上前说道:“夫人,我是负责管理家族生意的长老,我来说几句话。”
在慕容家族里,每个长老都会有所分工。二长老就是负责家族整体生意的。
作为豪门家族,慕容家族涉及了商铺、酒楼、会所、银行、房地产、矿山等等,资产一时不可估量。
二长老名为慕容军海。此时他开口说道:“按照通常惯例,慕容家族所有的固定资产归名下的所有者所有,不归慕容遥家主所拥有。”
“每家店铺、酒楼、会所、房地产、矿山等利润,按照家族规定,70%交给整个家族进行支配,30%利润由慕容遥所持有。”
“按照家族规定,慕容遥家主的财产,要交给下一任家主。”
“既然上次那位强者专门针对家主一家人,并没有扩大到家族中的其它人,想必应该是慕容遥家主得罪了某位强者,与整个慕容家族无关。”
“如果夫人一定要得到赔偿,那么只能从慕容遥家主的私人财产中进行分割。”
“另外,我清楚地记得夫人刚才所说,是慕容遥家主向蒋家借了5亿元,而且一直没有进行归还,应该算是慕容遥家主向蒋家的私人借款,与整个家族无关。”
“虽然说慕容遥家主筹借如此巨款,可能是为了家族的生意,但只是可能,不过个人借款就是个人借款,理应从慕容遥家主的个人财产中进行归还。”
听着二长老慕容军海的一一说明,现场倒是没有人进行反对,因为他说的是事实,也很有道理。
蒋家的人要进行干涉,毕竟要站在有理的基础上,毕竟不能损害整个慕容家族的利益。
不过,作为顶级豪门,虽然说慕容家族里不是每种生意都能赢利,但每年各种生意所产生的利润还是非常可观的,能得到整个家族生意利润30%的家主,这么多年来累积的财富肯定是个非常恐怖的数字。
为了不让财富外流,慕容家族规定家主的私有财产要移交给下一任家主。其实上,由于慕容家族的家主之位是传承制,家主的私有财产移交实际上就是财富的继承。
这么多年来,慕容遥的私人财富应该是非常可观的。
蒋若樱当然也想到了这几点,与其一直与慕容家族的长老们进行扯皮,还不如就同意瓜分慕容遥这么多年来积累起来的财富。
刚才蒋明正为自己作主要求赔偿三成的慕容遥个人财富,外加归还5亿元曾经的借款,至少可以拿走20多亿元吧,足够自己与儿子慕容泽平享用一生了。
于是她点头同意:“二长老,我就要慕容遥个人的三成财富和5亿元借款。”
“什么时候可以进行交接?这里的人已经瞧我们娘俩儿不顺眼了,我还是赶紧跟娘家的大长老走吧。”
自己想拿了钱赶紧闪人,结果却说是慕容家族的人看她不顺眼。
当然,不顺眼也是真的,现在慕容家族的大部分人看她都不顺眼,实在是她平时做的太过分、现在做的太迫不急待。
二长老慕容军海微笑道:“夫人,不要急,这么大的财产分割,我们先要进行帐目整理,然后邀请会计师、律师、公证员等专业人员到场进行公证,明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