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章 仙侠小镇(1/2)
那种“很可能马上因做错事被臭骂”的紧张,一下子把我拉进了日常状态,瞬间有种诡异的倒错感。
也是这时我才发现,我在潜意识里把自己的日常生活和这种剧本杀游戏分得很开。
在日常生活中我是老师,是公众号写手,是三十八线小作者。反正,一切都是有序的。
而在这个剧本杀店子里,我可以是任何人,可以是任何我没有尝试过的人设和人格。这是一个无序世界,在这里什么都可能发生。
陈先生的声音像个桥梁,瞬间将这两个世界联系了起来。
这带给我一种莫名的安心,刚刚在脑子里面上演的“人贩子”、“偷腰子”等等小剧场,也都闭幕了。
毕竟陈先生在这里,那么这些危险就都不会发生。
我很快回过神来,应道:“没事的,我家离这里也不远……”
凭我对陈先生的了解,他现在已经是压着脾气在说话了:“等你十一点多从这商场出去的时候,就不会觉得没事了。”
思思颇有兴趣地把胳膊肘支在他的肩膀上,逗他道:“哎呦,想不到你还有这么会关心人的一面呢。也没见你操心我和碧莲怎么回家啊,万一我俩遇到坏人怎么办?”
陈先生已经懒得管我,也不去看思思,只是拿出手机刷他的公众号数据:“我觉得坏人应该也挺怕遇到你俩的。”
然后思思就“嚯嚯嚯”地笑开,女神虽然陪着笑,但表情有点不自然。
她是该不自然,原来她的名字叫“碧莲”。
这算是互联网文化的受害者吧,毕竟她爸妈给她起名字的时候,也没想到后来会流行起一个网络用语叫“不要碧莲”。
我很快找了个单独的沙发位坐了下来,然后店家小哥也抱着一沓剧本进来了:“人到齐了我们就选本哈!因为小王小姐这边不想玩恐怖本子,思思小姐也想玩一次情感本换换口味,所以这次给大家准备的是一个奇幻仙侠剧本,叫《醉暖阁》。咱们第一本是一位卖艺不卖|身的花魁,18岁,谁来演呢?”
我心里直呼好家伙,都花魁了还卖艺不卖|身呢,这特么是怎么选上花魁的。
我按兵不动,思思摇头道:“都仙侠本了,我想演一个有点侠气的角色哎。”
果不其然,碧莲立刻就好脾气道:“那我来吧,花魁应该还挺漂亮的呢。”
然后就伸手接了店家小哥递过来的本子。
小哥继续道:“下一本是一位女侠,18岁,那就思思小姐来吧。”
小哥根本没管我的想法,直接就递给了思思——不过这显然也是一个我不敢抢的本子。
“再下一本是一位男性角色,是位刚刚下山、涉世不深的剑客,19岁。”
阿奇向陈先生看了一眼,陈先生头也没从手机上抬起来:“你演吧。”
“好吧。”于是阿奇就接了剑客本,伸手时还很礼貌地冲店家低了低头。
现在只有我和陈先生没本子了,如果剩下的角色是一男一女,那么我俩其实也没啥可选的。
店家小哥利索地把剩下的男生本交到了陈先生手上:“那么这位先生是这家药铺的掌柜郎中,23岁。”
又将最后一个女生本给了我:“小王姑娘是一个偷药的小贼,14岁。”
*
我和陈先生看本速度飞快。
快到啥地步呢?快到其他三人都调侃我们俩像两台扫描仪,问我俩是不是在暗中比赛。
在思思出去换装还没回来时,我的剧本就已经看完了,所以我有充足时间梳理一下我的剧本信息。
从看起来,没有任何仙侠成分。
说的是在这个热热闹闹的小城镇里,有条热热闹闹的街。
街的中心有两家门对门的店铺。一家叫“醉暖阁”,乃是风月之所;一家叫“悬壶堂”,便是这家中药铺子。
可见这个城镇,城市规划做得是真不行——这俩店门对门开这合适吗?
然后,几日前,郎中的悬壶堂有毛贼窃宝,被女侠和剑客联手抓获。毛贼为脱身,只得扔下所窃财物逃之夭夭。众人上前一看,那宝物不是旁物,正是对门醉暖阁花魁不日前丢失的桃花金钗。
嚯,这角色选得,陈先生像是和碧莲有一腿啊。
如果说已经槽点满满,那么就更是颠覆世界观。
从第一句我就傻眼了:
我特么姓王啊!作者君你有想过姓王的拿到这个本子的感受吗!
不是本家可能都不太能理解我们的这个怒点——哪怕是脾气再好的王姓人士,只要“王八”二字一出,一定立马就炸。
被拿姓氏开玩笑真是比任何谩骂都膈应人,这要是换个脾气差点的,估计会当场要求换本。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