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3 章 可乘之机(2/3)
陈先生问:“别的公司都可以按照《劳动法》进行赔偿,为什么我们公司就不行呢?”
“你别跟我说这种话,你现在不愿意拿辞职证明是吗?”
“是。”
“那你是希望公司给你开辞退证明吗?”
“你现在是在威胁我吗?”
“不是,关键你现在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一共也就两种方式,你不愿意辞职,那不就是接受辞退了?”
陈先生笑了,好像是给气笑的:“我工龄比你长得多,误导性信息你就不要再给我传达了。我不辞职,而且我每个月都拿到了公司的绩效奖金,我的工作态度、工作成果完全没有问题,公司没有理由辞退我。”
hr也阴阳怪气地跟他笑:“那你想怎么样呢?”
陈先生继续重申:“按照《劳动法》,拿到属于我的赔偿金。”
“赔偿金公司又不是不给你!还要我说多少遍啊?你现在仍是公司的员工,那就必须按公司的规章制度办事!你这不仅是难为我,也是难为你自己,这对你来说有什么好处呢?我也知道你家里……”
“这是你第三次关心我的家境了,但其实没什么需要你费心的,毕竟我的工资是你的四倍。”陈先生说着拿开手机看了眼时间,“时候不早了,我的态度也已经很明确了,你要是做不了主就去请示你的领导——如果可以不写辞职申请,那我和公司依照《劳动法》协商解除合同;如果公司强迫我必须写,那咱们走仲裁,劳动局见。”
对方可能是实在没法继续跟他纠缠下去,索性道:“行,我看我跟你也聊不出什么东西来。我可以去请示,但请示的结果我不做任何保证。”
然后陈先生就挂断了电话。
他把手机揣起来,一脸平静地看向我:“没想到他会这个时候打来,不好意思,折腾得有点久——我们往回走吧?”
我一时都没找到自己的声音在哪,清了下嗓子才应道:“哦哦,好。”
他的心情好像没有受到这通电话的影响,还有点笑眯眯的:“我们这些‘老家伙’是不是很难缠?”
我咽了口唾沫:“你果然是个伟大的无产阶级战士。”
*
太神奇了,我从没想过一家普普通通的小公司会这么嚣张——规章制度凌驾于法理之上,这是要独立建国啊。
但仔细一想,如果这位hr面对的不是陈先生这样逻辑清晰的刺儿头,而是我这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怂包,我可能真的会老老实实按“公司的流程”走。
这么想着,我甚至想让陈先生把刚刚那份录音发我一份,我马上全文背诵。
而在返回酒店的路上,我从陈先生那里得知,他山石近几个月一直在不断提高他的绩效考核标准。
一方面是想让他觉得受到了不公正待遇愤而辞职,一方面也是想挑他个错处,希望能找到一个和他谈起“解除合同”的契机。
但难办的是,哪怕是奇高的绩效标准,他还是每次都超额完成了。
在这种情况下种猪来写字楼闹事就成了一个千载难逢的契机,他山石的校长几乎立刻就给人力部门下达了死命令,一定趁此机会铲除这个异端。
但是不论舆论如何离谱,人力只要稍稍询问一下当天在场的人,就会知道整件事不过一场乌龙。他们没法掌握任何关于陈先生私德有亏的证据,所以就只能以“岗位调整”为由头,顺带提了一嘴种猪的事——说得就像是特意给陈先生留面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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