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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八十四章 所谓大义应如是(第三更)(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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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丰决定衙门来承担,因为这个百姓的损失是生活性质的损失,不是经营性质的损失。

那个房子是百姓的家,生活必须品。

若换成旅游的位置,房子是营业性质,你坏就坏呗,你没了房子就不活了?

东主说过,民居房当救,经营房,毁便毁了。

但借款进行经营房建设,为了获得利益,后续应该看情况来给予其额外贷款。

就是说百姓自己住的房子,坏了可以免费给修上。

经营性的,坏了,那么按照商业规则来操作,继续贷款,还是扶持,是另一回事儿。

现在这个属于自己住,下大雨,房子在山上,周围空了,不敢再住。

以前的官府不会管,你自己的房子你找我?

李丰要管,百姓没办法。

今天百姓为了生存而不是额外的利益来求助朝廷,朝廷不管。

那么明天百姓当奸细出卖朝廷利益,朝廷有什么资格去指责?大义吗?

这就像一个父亲抱着快要饿死的孩子到衙门门口,请求给点吃的救救孩子。

衙门的人不但不给,反而指责当父亲的怎么连口饭都不能孩子提供?

然后孩子饿死了,衙门的人无所谓,又不是他们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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