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被误会了(2/2)
鸟啼花发是别人的今年!
对东风我洒尽了哭女的泪,
向着云天,
我烧化了哭你的诗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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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鱼!我的孩子,
你静静地安息吧!
夜更深,
露更寒,
旷野将卷来狂飙!
雷雨闪电将摇撼着千万重山!
我要走向风暴。
我已无所系恋,
孩子!
假如你听见有声音叩着你的墓穴!
那就是我最后的泪滴入了黄泉!
看到这里韶云一下子就沉浸在其中的悲痛里,仿佛被诗歌的情感抓走了灵魂。
看着韶云痴呆一样飞快地翻动着书页,其中一个略胖的女生看不下去了:“切,别装模作样了,读的懂吗?这本书可是我们凌兰姐看上的,正要买呢,别把书翻坏了。看你也不是来买书的,是来消遣的吧,不会是想引起我们的注意,才故意进书店的吧?告诉你啊,我们可都是镇上的,而且都是庙堂中心学校的毕业生,凌兰姐可是要进重点高中,一中读书的,就是我和甄雅也能上二中,我们才是来买书的。”
听到女孩这样说话,韶云抬起看了看她,心里想着,这个女生嘴巴真刻薄,不过有一点是说对了。今天的韶云身上确实没有带多少钱,因为是出来交公粮的,就带了几块钱的水钱,还是为了给自己帮忙的二胆子准备的。
进新华书店也是突发奇想,觉着来一次镇上不方便,才想进来看看,真要遇见合适的书,买的起就买,买不起就看看也能满足自己的需求,毕竟现在看书,以自己的阅读理解能力,强记一下还是没有问题的。
“杨紫,看你,干嘛说那么多话!”边上一直默不作声的高挑的女孩微微蹙眉,面带不快地开口说道。
略胖的女孩原来叫杨紫,她看看说话的高个子女生,也就是她嘴里的凌兰姐,不敢作声了。
韶云望着那个说话的女生,心里咯噔一下,这个女生给人眼睛一亮的感觉,清雅脱俗的气质,配着一身得体大方的裙妆,这还是韶云这个暑假,头一次见着女孩子穿裙子,碎花的连衣裙合体的搭配着她那修长的身材,绝美的侧颜,白皙如玉,眉目如画,长长的睫毛下一对美眸清澈得仿佛不食人间烟火,却自有一股勾人心魄的魅力,往下是挺直的瑶鼻,柔嫩粉红的樱唇,韶云的心不由得一动,看她那说话间露出的一排白玉般的贝齿,和两个浅浅酒窝,要多好看就有多好看。
原地楞站了几秒之后,韶云才缓过神来,而看见韶云盯着凌兰的眼神,边上那个叫甄雅的胖女孩开口道:“嗨,发什么楞,你不会被凌兰姐的美貌惊傻了吧,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赶紧把手里的书拿过来,别弄脏了,凌兰姐要买的。”
说话的女孩姿色虽不如凌兰,但胜在打扮得青春时尚,妆容也很精致,第一眼看上去挺漂亮,就是有点不耐看,但出口的话语更伤人。
韶云回过眼神看了一眼这个叫甄雅的女孩,淡淡的说道:“不好意思,这书又不是你要买,我是从营业员手里接过来的,我是个农民种地的,但我也是庙堂中学毕业的,现在在一中读书,开学就高二了,刚好想找这本书,即使我现在不买,看看总是可以的,你说的凌兰姐确实比你好看,仅此而已。”说完话。韶云看了一下书籍的定价,要八块八毛钱,而韶云只有四元钱,今天定是买不成了,随手把书还给了营业员,说道:“不好意思,今天不买了,我看过了,这本书确实感染人,怀念过深,必生幻觉,诗人几乎不必有意去捕捉这种感觉,他是把它看作真实来描写的,这是诗人的心理现实。”韶云还回书籍的时候,对女营业员说着自己浏览诗集后的感触。
“啊,这位同学原来你是一中的学生,你说的真有见地,这本书我每次看完就落泪,1941年,高兰一家人贫病交加,而此时七岁的爱女苏菲身患重病,因无钱医治而夭亡,高兰伤心不已。次年,在纪念女儿去世一周年之际,诗人痛定思痛,挥泪写下了这首诗,绵绵无绝期的悲痛,化为心底的感情潜流,一旦涌向笔端,落在白纸上的竟是这么一句:你哪里去了呢?我的苏菲!看上去这似乎是诗人的明知故问,其实是因为爱女心切,诗人不忍心也不相信女儿真的会逝去。”女营业员好像找到了知音一样,滔滔不绝地对韶云说着诗集的感受,而拿在手里的书,似乎成了她的备课本一样,对面前的三个女孩都不管不顾了。
“哦,原来高兰创作《哭亡女苏菲》的背景是这样的,我还真不知道这么多,但我也写诗歌,能感触到他的情感和意境。”韶云从女营业员嘴里听见她对书籍的理解,知道她也爱好看书,并对诗歌感兴趣,看来在新华书店工作,真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好书在卖出去之前还是可以浏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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